第三百三十七章 老东西(1/6)
“本伯乏了,尔等,送本伯东山堡歇息。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这不是郑伯爷在刻意地想要表演什么,而是他真的累了。
砍杀了这么久,中途还被魔丸附身了一次,能坚持到现在没有瘫倒下来,已是殊为不易。
且看剑圣都已经衣衫染血,足见这场厮杀,到底是一种多的煎熬。
累,
是真的累,
但他还不能睡下去,
至少,
郑伯爷心里清楚,自己现在,依旧得继续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战事一开,双方各数万命卷
其中,自下而上,其实都不得幸免,每个
都牟足了劲,就为了那最终的一个结果;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中间模糊地带可供选择。
再累,再乏,
也得继续强撑着。
先前的反击,是他以帅輦和自己的这一身金甲,强行凝聚了中军和溃军砸回去的,现如今,虽说因为金术可的神来之笔,使得自己这边的楚开始崩溃,但战局,确切地说,是整个大局,还没到真正尘埃落定的时候。
杀戮,鏖战,还得继续下去一段时间。
但晨曦已现,如此局面之下,风向其实已经被扭转了过来,现在,除非楚那边还有一支未动的生力军派
,否则,楚
在东山堡外逗留越久,其境地,就越是尴尬。
到底是燕强楚弱的格局,那位大楚柱国固然以奇招近乎形成了翻盘,但只要郑伯爷这里撑下来了,再换一气的话,奇招,就注定不得长久。
虽然,此战就是胜了,郑伯爷这边,也注定是一场惨胜,但,还是值得的。
胜利代价付出的值当与否,其实是在于对手的层次,大楚皇族禁军,加上那位柱国以及那面火凤旗。
怎么算,
都是赚!
“送伯爷堡!”
“送伯爷堡!”
原本拖行帅輦的马匹,在先前的厮杀战中,近乎完全死伤或者逃跑,但这没关系,一众燕军士卒开始用
力,推动着帅輦继续前行。
“郑”字大旗依旧飘摇,
帅輦上的金甲身影,哪怕仅仅是坐在那儿,却给一种极为伟岸的观感。
推动帅輦前行,看似在紧张的战场上,又费了一小部分
力,但怎么说呢,这点
力,在全局战场上,真的不算什么。
就像是做买卖一样,先得下本钱,才能去期待收益。
中路部分的局势改变,加上帅輦的重新前进,相当于是告诉全场其他各部兵马:
反击,
从现在开始!
郑伯爷一直以来身边都有梁程陪伴,更别提还被靖南王开过小灶,对此时战场态势,自然也是有着属于自己的认知。
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
楚的分兵剥洋葱寻找中路解决问题一锤定音的战术,固然在先前很长一段时间给楚
创造出了极大优势,但眼下,却也是给自己提前挖好了埋葬自己的坑
。
金术可率领的那一路骑兵砸了这一路后,马上又亲自扛着大旗冲出,紧随其后的,是一众同样快速脱离战局出来的燕军骑士。
甚至,更远处的,凡是骑着马,先前在各自为战的燕军骑兵,也都纷纷本能地汇聚向他的大旗之下。
曾几何时,金术可只是最初始的刑徒兵一员,出身,可谓低得不能再低,一开始,他甚至连夏语都不会说。
郑伯爷驻翠柳堡南下进行战争冒险时,他曾陪着郑伯爷杀
一座乾
堡寨,那座堡寨,更像是一个“
窝”。
那一夜,金术可捕捉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郑伯爷的目光扫过自己这些对着流露出本能渴望的蛮
时,那一
子,
沉。
所以,后来当上城门守卫长的金术可,尽管有条件了,却依旧执意娶了个野子。
没是天生的傻子,且就算是傻子,对美丑,还是分得清楚的。
在盛乐城那会儿,野子是最为低贱的
隶,红帐子里,也是价格最为便宜的一等。
晋地子,明显更为
净,皮肤也更好,说一千道一万,作为一个蛮
,娶一个夏
,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
。
但金术可还是没选择那般做,就因为那一夜郑伯爷在篝火旁流露出的那一缕不喜欢。
身为狼群中的狼,去注意和观察狼王的喜好,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也丝毫不算丢。
至如今,昔名不见经传的小
物,没死在荒漠刑徒部落的厮杀消耗之中,没死在郑伯爷麾下的一次次战争冒险之中,熬到如今,撑到现在,终于
到他,以一己之力,帮狼王,强行改变这场战局。
只可惜,
此时的金术可,是全然没有心思去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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