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8节(2/3)

大得到授权的出版社之所以决定一册一册卖,就是因为印刷的速度跟不上预估销量,我们得到的消息是第一册卖光后短时间内不可能再二印,直到第二册、第三册、第四册等后面的这些内容全部印刷完后,再回过来二印。”

“至于说预定第二册?抱歉,不行!买书的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一登记核对,所以到时各位请早!”

“当然,如果不着急的话,你们也可以在网上购买,基本能付款就能买到,就是发货晚了点。”

老板说完后,就愉快的哼着歌继续收拾起了残局。

“我祝满天下的孩”

“嫁一个好男孩”

“两小永远在一块”

“我祝满天下的小孩”

“聪明胜过秀才”

“智商充满你脑袋”

“……”

而其他听到这个“悲惨”消息的书迷们,此时顿时一阵哀嚎。

“什么书店,有钱也不赚?”

“我第一次见书店主动把生意给外推的。”

“第一册竟然暂时不印了?这特么的是什么作!”

“我服了,不过我同学好像买到了,我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看看。”

“后天必须来早点,要不然怕是第二册也抢不到。”

“是不是在耍猴,是不是在耍猴!”

“……”

第1086章 福尔摩斯

没买到小说的读者们愤愤不平,而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已经开始阅读了。

甚至可以说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应该是占了大多数,毕竟光是大华区就投放了2亿册,足够大部分买到了,当然这是后话。

总之这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血字的研究》光是凭借开篇,就吸引了不少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作品开篇是以一个叫做华生的退伍军作为第一视角。

1878年,退伍的华生准备找个房子休养,然后经过朋友的推荐,说到了福尔摩斯。

在这位朋友的嘴里,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怪的:他拿着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只是为了了解药物的不同效果;他会拿着棍子抽打尸体,也只是为了证明死后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总之,光是凭借这种怪的行为,就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兴趣。

后面的节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见面了,然后两愉快的达成了协议决定租住在一起,也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贝克街221b号公寓。

不过福尔摩斯第一次正式出场的时候,就展现出了一个顶级侦探的风范。

他只是第一眼看到华生后,就自信的开:“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不论是华生还是读者们,也都对这位初登场福尔摩斯先生表示了敬意,因为他这个13装的很成功。

而随后,读者们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感兴趣,因为他的形象实在是太立体、太丰满了。

在秦川的书中,他通过花生之这么介绍福尔摩斯的: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他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

【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相反的劲,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色。若不是他平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秦川以往的所有推理小说里,几乎没有这么详细的介绍过一个,这次真的算是例了。

可是读者们阅读后发现,即使只是通过阅读阅读文字,他们也能在脑海中建立起这样一个形象。

而更有趣的是华生和福尔摩斯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的发现:

【他的知识疲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平地问我1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他过些什么事。最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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