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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忙把自己的衣服外套脱了,从口袋里抽出个袋子,然后把着装装袋子里。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换了个人重新走在大街上。

我哼着小调,靠。

做了二十来年的老实人,想不到骗人这么爽。

“行行好,给点钱吧。

”正当我高兴的时候,突然旁边走过来一个乞丐,拿着八十年代那种瓷铁茶杯,问我讨钱。

我摸摸口袋,找出两个硬币给了这位老人家。

等老人家走过后,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就还剩几十块了。

以后的日子怎么活啊?突然我灵机一动,我既然行骗能力这么强?要不然我也去当当乞丐?当然钱不是第一位,重要的是一种成就感,成就感知道吗?我又犯二了,一开心,连忙跑回家。

下午这个点,家里是没有人的。

我从衣柜里,翻出我最不爱穿的一件棉衣,然后把它用剪刀,把里面的棉花全都漏了出来,然后再用鞋子在地上踩几下,完全花了以后。

我往身上一套。

虽然大夏天穿棉袄挺怪的,但是刚才那个乞讨我的老人人家就穿烂棉袄,而且里面没有内衣。

你一想啊,这乞丐就这一身衣服,到了热天都没短袖穿,只能忍着热穿棉袄。

多可怜呀。

我又找了个那种绿色的大鸭舌帽,对着镜子里一照,还差一点。

我到我家煤气灶旁摸了些灰,往脸上一抹,邋遢极了。

对嘛,这才像。

就这样,我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一个被我砸碎半边的碗,去了街上。

人纷纷看我,都给我让路,避开。

我们小区前有一个小公园,很小很小的那种。

公园是铁栏杆围起来的,铁栏杆的外面通常会有几种人,一种是买卖二手手机的商人,这种人地位高一点,有个小凳子,前面一张纸垫在地面,上面摆些手机。

一种是算命的老头,地上画个八卦啊,一个竹筒上面一些竹签。

还有一种就是邋遢的乞丐。

我抱着棉袄,一脸上天有多对我不公的样子,心酸的蹲了下去,把饭碗往身前一搁。

落寞的低下头,等待路人的施舍。

我旁边也有个乞丐,就是看着他,我才在这里坐下来的。

下午这个上班的点,行人比较少,有些太阳,出门的人不算很多。

突然身边那个乞丐推推我:“诶,新来的兄弟。

”我扭转脑袋:“叫我吗?”“警告你啊,这块地盘是我的。

你要乞讨去旁边一点。

”那个一脸乌黑的男人低声警告我。

我去,乞丐也有地盘?我没理他,又低着头,一副想哭的样子。

“诶,不是新来的。

我把我的粉笔借给你,你到别处行可以吗?”旁边的乞丐又来打扰我了。

我瞄了他一眼,他好像比我专业,前面有粉笔写的一行字,具体什么一大堆我没仔细看。

我想了想,搁在着这么久,也没一个人丢一毛钱给我,是不是我没用粉笔把自己写的凄凉一点的缘故。

点点头,那乞丐丢了我半截粉笔,我颓废的抱着我的碗走开了。

临走时,那乞丐叫了我一句:“诶,兄弟。

你一件上千块的杰克琼斯棉衣,剪烂来值吗?”我还是没理他,吵死人

边走到另外一点的地方,我去。

我这时才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同是大骗子啊。

对了,这件棉衣还是名牌?我都不知道,这好像是刘颖买给我的。

那个女人永远不知道我什么风格,穿什么衣服,喜欢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觉得好看的,喜欢的给我就行。

我一直被她牵着走。

我到了偏僻一点的地方,又坐了下来,用着粉笔在地上写字,我要把自己写的悲惨一点。

就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突然一个美丽的身影站在了我的身前。

我微微抬头一看,差点瞎了。

我去,这不是朴颜吗?我连忙低头,她怎么出现在我眼前了,这个世界真扯淡的小。

只见朴颜手中提着个大袋子,对了她早上说要去超市买东西的。

朴颜蹲下身来,从袋子里取出一些饼干和小面包,递给我。

我避着她的目光,没敢看她。

“吃点东西吧。

”朴颜把一些饼干放在我身边,优雅的蹲下,我看到她美丽的小腿:“你还这么年轻,四肢健全,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呢?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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