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三 北都所见7(1/2)
“一年,只要一年你的儿子就能学成归来——如果一年他学不会,我也会送他回来。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既然不打算亲自教育索姆斯,那么纠正他的许多天真想法就不是自己的工作了。一年的时间,比自己在仙
门下修行的时间还长了足足三分之一,应该足够他练出来了。如果练不出来,那就说明他真的练不出来了。
当然,考虑到万一加林仙真的不愿意惹麻烦——这边的乐平跟加林仙
似乎没什么太
的
——乐平也没敢把话说死,为了“受
之托必忠
之事”,“不误
子弟”……等等道德方面的考虑,乐平决定,到时候自己来教这个孩子。
说起来,自己还没有教导别的经历,到时候只能是把从
仙流学到的那一套原样照搬出来……看看索姆斯,不知道为什么乐平忽然有种感觉:这孩子怕是学不出来。
“不知道乐平先生这位老师住在哪里?”索克斯忽然问道。
“怎么?”
“我想,不知道能不能请乐平先生的老师……还有乐平先生来这个城市居住?”索克斯解释道,“这个城市怕是现在世界上条件最好的城市了,能让先生和先生的老师生活得更好一些,而且……”
“而且,你还能随时看到自己的儿子,是吧?”乐平道出了索克斯的心思。
这还真是少见:按照本
的观点,孩子长大,能独立生活的时候,长辈应该高高兴兴送他们离开,而不是把子
“束缚”在身边。像索克斯这样,希望随时看到自己孩子的父母,真是很另类。
“你就不怕我和我老师抢了你的生意么?”乐平开起了玩笑,“作为一家武馆,哦,拳馆,收来源就是学生们的学费吧(
仙流那样的例外——不过估计武天老师也没少在弟子身上赚钱^-^),我要是在这个城市开起武馆,索克斯先生你觉得你还能收到学生?”
索克斯语塞,这个……
谈到这个现实的问题,索克斯就算再舍不得孩子,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老师说得在理,”布兰达话了,“乐平先生你不妨搬到这个城市来住。”
“嗯?”房间里的几个——房间里只有四个
,索克斯父子,乐平,还有布兰达,其它的雪花流弟子都在门外探
探脑——都微微发愣,布兰达他这是要拆老师的招牌吗?
布兰达却表现得义无反顾:“我想,我父亲会非常欢迎乐平先生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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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克斯猛省过来,布兰达的父亲是市长——或者说城主——他肯定会非常欢迎像乐平这样强大的武术家住城市。
在类社会原有的秩序崩溃以后,武术家再一次成为秩序和安全的决定者和维护者,社会地位极大提升。各个城市的统治者不单招揽优待武术家,更纷纷让自己的子弟投身到武术家门下,学习武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新获得的权利——比如布兰达。
一个像乐平这么强大的武术家在城里,基本意味着这个城市不会受到外来威胁了。当然前提是乐平不会想要抢班夺权——不过想想乐平一直都在说要带着索姆斯离开,想来是真正的世外高,对于世俗权利什么的,不感兴趣。
比起索姆斯这个中二少年,倒是看准机会就为城市延揽才的布兰达这小子,更有“家学渊源”的感觉啊。
布兰达的想法乐平大致猜测得到。必须要说,他有些飘飘然,这种被重视的感觉,确实很让
享受。
嗯,这种绪就是自满了,要注意。
不用想也知道,乐平对布兰达的提议毫无兴趣。不过他也没有立刻回绝。他来这个城市没有什么具体目的——非要说的话就是散心,领略一下末之世的风物——眼下还想要在城里转转,没必要跟地
蛇搞得太僵。
“索姆斯,给你一天时间收拾——哦,注意,我们是要去修行,你不要带一大堆洗发香波之类的垃圾。”已经通知到索克斯了,在这个武馆也就没什么要说的了,于是乐平向潜在弟子吩咐道。
说罢,转向布兰达:“我还想在这个城市转转,能带路吗?”
布兰达急忙答应——他以为乐平是要考察城市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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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达这小子,作为雪花流的弟子很出色;作为城市统治者的后代很出色;作为导游,居然也很出色。
“我们的城市是目前全世界最大、最多的城市,还没有受到过
造
的攻击,所以可能也是全世界保存得最好,最有秩序的城市,工商业较为发达,是整个北方的工业和商业中心,有
估计,我们的城市已经恢复到
造
出现之前的五六成了……”
一路走在行道上——好吧,在在一个只有十来万
,又没有汽车流的城市里,曾经的双向四车道大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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