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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千万别碰,别人给你就说不要。)

我也不喜欢那种地方,我更喜欢咖啡厅和图书馆,如果不算冒犯的话,这个周末你有空吗?我知道有一个特别棒的地方。

ps:其实我们可以打电话的,那个比较方便,现在似乎很少有人写信了(划掉),当然,你要是愿意,我们也可以就这么写着,我觉得挺复古的,很好,很酷。

你忠诚的朋友,马尔斯。”

多洛莉丝几乎是立刻就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当年年轻的马尔斯叔叔对萨曼莎的腼腆的爱意,这让她心恍惚了一下。

从这封信里,她能感觉到的马尔斯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了,笔触都十分端正,不难看出来写信人是个十分生涩,还带着几分稚气,也许还有可能带一点书呆子之类好学生的属性

她她根本无法将这个写信的人和冷若冰霜,常年不苟言笑得令人害怕的马尔斯叔叔联系到一块儿!!

多洛莉丝没想到第一封信就给了她一个这么大的震撼,五味杂陈的发了一会儿愣,她才将手伸向下一封信。

“亲爱的萨曼莎:

展信祝佳。

上次给你写信好像是很久以前了,上次我还向你提议可以使用电话,现在你学会了,我反而觉得不如我们交换信件的时候那么让人情愉快。

这可能就是写信的魅力吧,我猜,也确实挺浪漫的。

昨天我注意到路易斯和菲奥娜公布结婚消息的时候你似乎不是特别高兴?为什么呢?

他们已经维持恋人关系很久了,有时候我都羡慕他们的感情,像是浓厚的永远不会分开一样。哦不对,他们都要结婚了,当然也不会分开了。

上次他们吵架,我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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