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博城篇结束(3/3)

,还租不起吗?

买房肯定也是要买的,总不能一直租房住吧。

几千万?几亿?对他来说好像有点压力啊。。。

而什么方式来钱快?

毋庸置疑的是去猎者联盟接猎杀妖魔的任务,任务完成的报酬可谓是十分丰厚。

运气好随便爆精魄都有小几百万,玛德,想起精魄就来气,上次自己体内的星云直接吃了自己一套房子!

对于妖魔的尸体,奴仆,战将级别的林长青看不上眼,统领级的倒是值钱,问题是他也带不走啊。。。

统领级的妖魔大部分都是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高度,体重更别说了,直接都是以吨为单位,自己一个人头带?

“怎么不进去?”老校长一边说着,一边朝屋里走去。

“走吧,这地太小了,咱叫着心夏出去租房子住。”林长青拉了拉老校长,指了指屋内。

“搬什么搬,有个地住就不错了,出去住不花钱啊。”虽然屋子确实有点小,但是住人还是能住的。

“我有钱的。”

“你的钱自己留好,该花的就花,能省的就省。魔都这的消费水平可不是博城能相提并论的,该节省的还得节省。”老校长出声劝道。

“我有钱的。”林长青开口道。

“不是,你这孩子怎么那么犟啊!我跟你说...”老校长开始滋滋训导起林长青。

“我有一百万。”林长青说出了自己的存款。

“多少?”老校长掏了掏耳朵,他怀疑自己幻听了。

“一百万。”

听到林长青肯定的回答,老校长愣了愣,然后直接转身就往外走。

“愣着干啥,出去找房子啊。这破地方,又窄又矮的。还晒不到太阳。我这把老骨头可受不了。”

“你老不是要节省嘛?”林长青有点无语的望向老校长。

“节省个屁,你小子身上钱比我都多!你早点说,我都不带往这跑的!”

......

人挑了一大顿,最后老校长看中了阳光小区里的一间套二房,精装修,家电什么的都有。

房租是每个月5000,押三付全年,价格在这魔都市外区还算是很实惠的了。

本来林长青是打算去魔都市内区租的,但是要过日子的老校长不让,毕竟内区的房租简直高的离谱。

反正现在这个地方也很好,环境优美,超市医院这些附近也有,就没必要花那些冤枉钱了。

然后老校长又在隔壁单元找了一套大套四的房子,说是给心夏一家住,毕竟心夏是他以后的孙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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