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十二誓行;圣人之后,杀人无罪(2/2)

想,便自开,这件案子实在是太过有名,士林之中广为流传,他自然也不例外,瞬间醒悟过来:“莫非这颗珍珠与那件案子有什么牵扯不成,那可是几十年前的旧案了。”

犯事的是圣嫡系,当年的衍圣公孔弘绪,年轻骄横,在鲁地**达四十余,更当街杀了四,证据确凿,影响极坏。

犯下如此大罪,当地官府却因为衍圣公的身份怕得罪自身也依存的整个士林阶层不敢处理,转而由了上一任皇帝亲自决断。

最后的处罚是“法当斩。以宣圣故,削爵为民,以弟弘泰代官”。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犯下如此大罪,自然应当斩首,只因他是圣之后,所以就饶了他的命,由他的弟弟代为执掌孔家。

这件事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以儒法。

“不错。”

朱翔宇点点,详细解释起来:“当年这件事发生之后,向来假仁假义,派系林立的孔家就纷纷盯上了衍圣公的爵位,闹出了不少风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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