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2/2)

司领底薄,依数目填票后,再领票去分司,依编号从外薄中取票附写。

然后商去盐场支盐,出给分司实收条子,与两张连票,最后去总司销票。

没错,这办法现代耳熟能详,但古理解有难度。

与方才吴通判一说,就满堂叫好不同,林延这提议一出,却令在场官员陷沉思。一来不少不理解,二来理论只要大方向不错,怎么样也不会被说。

但具体方法就很有商榷的余地,落实到做事上,总有弊病,没有十全十美办法,总有赞成和反对。

付知远闻言沉思道:“司马所言,本府略有所闻,在苏杭一带称此为串票。”

一名官员问道:“此法下官略有所闻,下官主管常平仓,平收谷时,也置二薄,一存州县,二存斗级。百姓输谷,先书县簿,给小票挂号,发犯赴仓纳。斗级给亦书簿,给与犯收票,赴县销缴。此法与司马之法有何不同呢?”

何通判解释道:“此法少了连号,虽有执付,收票,仍是容易为胥吏所乘。”

何通判这么说众都是解惑。

这名官员也是歉然道:“林司马,是下官愚钝了。”

林延笑着道:“不明则问,有何愚钝之说?”

付知远道:“不过此法如何用以催科之用呢?”

林延道:“昔年催科,以鼠尾册为准,各地设粮长解粮,此乃民收民解之策。”

鼠尾册又称“虎鼠尾册”。就是差役以丁粮为宗,力差、银差取决于丁粮多少。无论大小户一律造册,把丁粮多的大户、富户编在前,以负担重役,把丁粮少的小户、贫户编在后,以当轻役。前为大户如虎,后为小户为鼠尾。

“但行一条鞭法后,朝廷由民收民解,改由官收官解,不许地方里家,先年收,将银两径收私家,再缴送官府。”

“官收官解行之,故而若不根除官吏贪墨之害,那么一条鞭法即为害法,而非良法。”

众官员们闻言露出思索之策,一条鞭法对于大明地方征税制度的改变是远的。

除了不再以丁粮多寡,改以田亩多寡征税外,还将原来民收民解变为官收官解。

原来朱元璋怕官吏下乡剥削百姓,故而在民间,设立粮长,让大户充当。由粮长向民间收粮再缴纳给朝廷。结果粮长有了权力,却鱼乡里。

但结果却是老百姓既免不了被官府剥削,还要被粮长剥削一手。

张居正设立一条鞭法,就决心革除这个弊病。

一条鞭法,从民收民解,再次恢复为官收官解,但如此不是又回到老路,你张居正有什么办法,杜绝老百姓被官吏剥削呢?

张居正的办法,就是立柜

什么是立柜?就是在缴税时,令各县设置一柜,柜上开,纳税的百姓,将银子封好后,自己填写姓名银数,由官秤称重后,再投柜中。

这柜子官吏上缴前不许开柜,同时老百姓自己缴银,不经他揽收。如此杜绝官吏上下其手,老百姓可以自封投柜。

不得不说,这办法实在是高啊!可以咱大明朝为了杜绝官吏贪污还是想尽了办法,张居正这等的官员,为了老百姓不受剥削,可谓是呕心沥血。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官吏还是有办法的。

什么办法?就是在票薄上搞名堂啊!

官府催科是,登簿出票。给付纳户以收执,但在柜收的流水收簿上到底登记上。柜吏们却可以让老百姓多,自己少登给朝廷。

林延道:“过去存留,执付二票太简,故而本官建议改为三票,每票连号,盖官府铃印。”

“三票里,一票为存根,存于衙门,以便核算;一票为收执,给付纳户,以为纳的凭证;一票则给催比钱粮役执掌,以为催比钱粮的依据。”

林延不仅增设了连号之用,还将二票增为了三票,在收执,增加了存根,如此方便官员追查。

若官吏再行多少登之举,有了存根比对,他们做手脚的难度将增加许多。

林延这一办法一解释,官吏们露出恍然之色,纷纷点

连堂上的付知远也是点道:“司马所举之策,实乃良法!”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