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一十二章 官断十条路(2/2)

清朝时就有一个例子。

有个记者沈荩,因披露中俄密约,结果触怒当朝,上下决定杀之。但时逢万寿庆典,不宜公开杀,于朝廷改判他立毙杖下。待万寿过后,再对尸体处以绞刑。

所以刚才杨一魁说的没错,若林延实行斩刑,绞刑其他刑法杀,他都可以夺他的官职,唯独杖刑不行啊。

杖刑自古至今都是州县官的权力,这个是很容易作弊的地方,有的受了一百杖刑后,一穿裤子立即生龙活虎,能跑能跳。

有的还没吃了十几杖就挂。

这其中的分寸,不是看受刑的体质,而是当官的良心。

因此说官断十条路。

当官合理伤害权十分可怕,真要玩死,还不当罪名的。

尤其是林延这等临民的亲命官,一念之善可以救,一念之恶可以害

辜明已走后,杨一魁脸一沉,对龚大器道:“辜知府与藩王走得太近了。”

龚大器道:“辜知府他身为首府,难免上下都要打道。”

杨一魁点点,抬看着顶的&039;清慎勤&039;三个字道:“为官这清,慎,勤三字缺一不可,而今地方官员中能做到这三字之,着实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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