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章 “绝不向假货卖家妥协”(1/2)

马老板的动作果然很快。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更新最快

就在李牧忙着监督“淘宝网第一届全国个站长大会”筹备工作的时候,受雇于马老板的讼棍团已经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这两百多个卖家,写了一封联名的起诉书,递给了牧野科技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民法院。

据传,讼棍团代表两百多被淘宝封店的卖家,以牧野科技“侵犯个虚拟财产”为由,起诉牧野科技,要求牧野科技解禁所有原告的卖家yy账号。

民法院还是第一次接到“侵犯个虚拟财产”为由的民事诉讼,在之前,还没有将互联网产品视作个虚拟财产进行诉讼,所以眼前没有可以借鉴的判例,区法院的工作员一时半会也感觉有些棘手。

区法院的法官们在院长的召集下,开了一个闭门碰会,专门讨论这次诉讼的具体细节。

民事庭一位商事审判庭的庭长,按流程应当是这次案件的直接负责,民事庭的案件与法官都是由他来管理,所以他也是压力最大的一个。

在闭门会上,这位庭长颇为谨慎的说:“诸位,按照规定,咱们区法院必须在七个工作内给予对方是否受理的明确回复,而这件案子不仅没有可以借鉴的同类型判例,而且还涉及目前在国内甚至在世界范围内实力最强,而且最受尊敬的华夏互联网企业,如果我们受理这个案子,很可能一下子就把牧野科技推到风尖上,这可是举国关注的明星企业,如果作不好,对咱们区法院的影响可是非常大的啊!”

其他几位区法院的领导也都一筹莫展,这件案子确实棘手,一边是两百多组成的原告团,一边是国内最具声望的明星企业,如果不受理这件案子,这两百多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如果受理了,不仅相当于法院主观接受了原告团的“个虚拟财产”说法,还亲手将这个明星企业推到了风尖,如果作不慎,责任重大。

这时候,区法院的一位领导开道:“诸位,我已经查遍所有与牧业科技相关的司法记录,现在还没有发现牧野科技涉及过任何一宗司法诉讼,可以确定的是,牧野科技不仅是个明星企业,而且是个非常净的明星企业,如果咱们区法院受理了这件案子,那牧野科技的第一庄宗司法诉讼的帽子,可就落在咱们区法院上了。”

此话一出,所有面色一凛。

华夏凡事最讲究第一次,如果摊上个好的第一次还好说,如果摊上个坏的,那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仇了。

再说,谁也不想主动给明星企业涂抹上污点,这搞不好会带来持续远的不良影响。

一下子犯了难,所有都不想这趟浑水,可是又没有办法,谁让牧野科技是注册在区法院职能覆盖的范围内,这个案子区法院根本躲不开。

沉默了片刻,忽然一个对经济颇有研究的法官开道:“要不我们提前跟牧野科技沟通一下吧,我看这件案子本身也没什么大不了,无非就是两百多个原告想要回他们的yy账号,牧野科技现在正是名气如中天的大好时机,实在犯不上牵扯进这样的案子里,不如直接庭外和解算了。”

说着,这又补充了一句:“而且大家千万别忘了法理,虽然在此之前没有具体的判例,但是我个感觉,从法理的角度出发,原告的诉求是有道理的,网络账号、网络资产虽然是虚拟的,但也有它的价值和个,这样的虚拟物品,被列财产范畴我觉得是迟早的问题,所以我个感觉,如果牧野科技不愿意退一步,七个工作之后,我们还是要受理此案,让牧野科技成为被告,否则一旦我们驳回原告的诉求,那么我们很有可能成为未来国内在虚拟财产保护法以及相关案件中的一个反面教材。”

这位法官的说法得到了所有的认可,如果今天区法院以虚拟财产不受法律保户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请求,那么将来一旦虚拟财产被法律保护,自己就成了反面教材,而且将是永远的反面教材。

在座的都是颇有经验的法学高材生,嗅觉格外敏锐,大家都很清楚,虚拟财产被法律认可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不是一个对错问题。

这个时候,民事庭的庭长率先打沉默,说:“看来如果继续拖下去,七天内我们受理这件案子已经基本上是躲不掉了,到时候庭外和解也是个办法,这件案子只要别弄得对簿公堂,对牧野科技来说就没什么大影响,相信牧野科技的自己也会有明确的判断。”

院长点点,说:“那就这样,我们先跟牧野科技私底下接触一下,把案件的况,以及原告的诉求都告诉他们,尽量劝他们在法庭外解决问题,如果真要闹上法庭,也是牧野科技自己的选择,也就怪不得我们了。”

……

联系李牧对于区法院来说颇为困难,而且区法院又不能通过正常的途径直接跟牧野科技进行公对公联系,所以辗转了多条关系,最后终于把信息传递到了李牧的私助理李紫薇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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