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歌曲卡司(2/2)
,itunes也好,spotify也罢,他们也都是名副其实的大型公司,追逐商业层面的利益也是他们的共同目的,只是渠道与方式稍稍区别于传统唱片公司、发行公司罢了,本质是一样的。
更不要说令疼的繁琐法律条文了,即使不需要是专业律师也能够知道,这些大型公司拥有一个庞大的律师团队,他们是绝对不可能吃亏的,反而是层层剥削独立个体的利益,一旦出现争议的时候,独立个体在大型公司面前很难很难找到反抗空间,他们的利益将会被压缩到最低的底线。
当然,大型公司也不是没有好处,撇开平台流量、庞大用户等等利好之外,大型公司也不会蝇营狗苟地坑蒙拐骗,所有一切都是开诚布公地昭告天下,这也意味着独立个体至少不会被看不见的隐藏条款伤害。
也正是依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歌曲卡司应运而生。
这可以理解为相当于一个网络的发行公司,与传统发行公司区分开来,面向所有准备发行歌曲的普通敞开;同时,担任发行公司的职责,负责与在线销售平台进行接触,以“公司vs公司”的立场来保护歌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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