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庭审(2/3)

来到海淀海院。

张子默以及他的母亲陶玉萍和代理律师苗方志,也赶了过来。

张子默一身得体的西装,打着领带,不知道的还以为参加什么重要会议。

“哼!”

当他看到陈立恒时,重重的冷哼一声,眼神之中很是轻松和不屑之色,他觉得在老爸的活动之下,自己不会有什么事。

陶玉萍看向陈立恒的目光却是格的恶毒,就连董舒婉也被她刀子般的目光给剐了一眼。

陈立恒连看都没有看她们一眼。

他很快发现,除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什么旁听者,更没有记者,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不用说,是张家提前做了工作。

让他意外的是,没有看到张子默的同伙金少华,董舒婉告诉他,金少华还没有归案。

双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来到审判三庭。

书记员查明双方人员全部到庭,然后宣读道: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

旁听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口头警告、训诫……”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席。”

庄严而又繁琐的程序结束,随着审判员的入席,正式开庭。

首先是法庭调查阶段,主要是围绕被告人张子默进行发问,以及证人的举证质证等来查明案件事实。

张子默极力指出是陈立恒如何如何嚣张挑衅在先,强调自己是被激得失去理智之后才发生了砸车的过激行为。

再加上苗方志一流的口才,更是把陈立恒描绘成一个阴奸诈的小人

人虽然因各种原因没有出庭,但是,他们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言,却对张子默极为不利。

无论如何,张子默当街打砸的行为,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原告陈立恒,被告称你屡次挑衅羞辱故意激怒被告,其中有一次,在被告向一个女生表白时,你把他的鲜花扔到地上并做出踩踏动作,在案发当天,你还打过被告一个耳光?”

审判员语气颇为严厉地质问陈立恒。

陶玉萍听到这里,站起身,怒指着陈立恒破口大骂:

“这个小野种太恶毒了,应该让他站到被席上,应该让他接受审判,把他投进监狱!”

“请陶女士保持肃静。”

审判员出声制止。

陶玉萍不理审判员的警告,恶毒地骂完才坐下。

对这等咆哮法庭的行为,审判员只是不痛不痒地警告几句,并没有做出任何强制性措施。

陈立恒已经感觉到,审判的氛围有点不正常。

陶玉萍发泄过后,审判员向陈立恒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陈立恒站起身,并没有回答,而是掏出一个u盘,平静地说道:“我曾给过被告多次机会,但他不知悔改,直到现在,他站到被告席上,依然百般狡辩,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说话间,亮了亮手中的u盘,“所幸,被告的恶行,刚好被一个市民偶然拍摄到,足以证明被告是满嘴谎言。我本没准备拿出来,想要再给被告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但被告直到现在依然心存侥幸,甚至是颠倒黑白,令人失望。”

u盘,案发时的视频!

陈立恒突然的一击,令被告方寸大乱

经过一番扯皮之后,u盘被允许当作证据现场播放。

播放画面清晰显示,整个追尾过程,陈立恒并没有如张子默所说将手伸出窗外做出挑衅手势,下车之后,更没有打张子默的耳光,反而是张子默气势汹汹的指着陈立恒,明显是威胁,然后又从车上拿出棍棒,做势要殴打陈立恒……

这些铁的事实足以证明,张子默的话完全不可信。

张子默和他的母亲,以及辩护律师,全都傻眼了。

他们万没想到,张子默的行凶过程,居然被人完整的给录了下来。

然而,更令他们心头发寒,甚至让审判人员都不得不慎重的是,陈立恒接下来的一番话:

“拍摄到视频的这位热心市民,是一位嫉恶如仇的正义人士,他将证据交给我时,曾特别提到,如果被告的恶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他会将视频发给各大媒体。”

张子默身份敏感,如果这些视频资料被媒体登报的话,必然会引起巨大轰动,不,应该是怒潮

陶玉萍身体颤抖着,却没有再出声,她虽然为人张狂,但并不愚蠢,今天的庭审如此低调,她就是不想儿子的事情张扬出去。

如果儿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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