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立地府(下)(2/2)
!”
“第十层,乃石压地狱,凡在世之时,买卖,抛弃婴儿者,死后打
石压地狱!”
“第十一层,乃舂臼地狱,凡在世之时,故意费粮食,糟蹋食物者,死后打
舂臼地狱!”
“第十二层,乃血池地狱,凡在世之时,不孝顺父母,不敬师门,歪门邪道之徒,死后打血池地狱!”
“第十三层,乃枉死地狱,凡在世之时,极端厌世报复他,唆使他
自杀者,死后打
枉死地狱!”
“第十四层,乃磔刑地狱,凡在世之时,恶意挖坟掘墓之,死后打
磔刑地狱!”
“第十五层,乃火山地狱,凡在世之时,损公肥私,偷摸狗,行贿受贿之
,死后打
火山地狱!”
“第十六层,乃刀锯地狱,凡在世之时,偷工减料,欺上瞒下,买卖不公之,死后将打
刀锯地狱!”
“第十七层,乃石磨地狱,凡在世之时,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贪官污吏贪赃枉法之,死后打
石磨地狱!”
“第十八层,乃路灯地狱,凡在世之时,剥削他,压迫他
,死后打
路灯地狱!”
“凡洪荒诸界生灵,勿存侥幸,孽镜一照,无论行何种恶事,心中所想者何,鬼差尽皆知晓!”
“凡之前所犯之过错,地府不予追究,若有再犯,加倍惩处!”
“地狱中赎罪完毕,再六道
回。”
“地府,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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