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叙述性诡计(2/3)

和取餐区的距离,是大礼堂观众区和舞台的距离。

现在是月亮和地球的距离,不对,是地球和太阳的距离。

根本是遥不可及,连一点点热度都不可能蹭到的作者。

一个作者成名了,肯定有很多人想要借他的名声蹭一些热度,这种时代,这样的事情总有人会觉得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林然不会,他从没有想过要蹭任何人的热度,更无法想象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以后,这位维纳斯还会记得当年有一个稚气未脱的傻男生将她的每一句话都记在本子上,她发表在校刊的每一首诗,每一个小故事,都珍藏在抽屉最深处。

没有人会知道他的秘密,因为苏歌是不可能靠近的存在。

而且,这种近似于偷窥狂的行为林然只要想起就会坐立不安,好像犯过什么严重的罪。

事实上,只是一种爱慕,一种崇拜,被文字吸引。

苏歌的文字就是有这样的力量。

另一个可以和苏歌联系起来的线索就是安明晴了,这个笔名是大学时候的,也就只有那个时候他使用过这个名字,而那段时期,能够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在校刊,是安明晴最大的愿望。

他每天写,在法律课上写,在自习教室的角落里写,在校园的人工湖旁冰凉的石椅上写,纸张被风吹走,他追到湖边,看到远处的苏歌正坐在石头上读书,他的视力非常好,能够看到书名,苏歌大部分时间都在读西方小说,小说之外,苏歌也喜欢散文和诗歌,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的文字如歌般流动,牵动着读者的心。

大学期间都没有说过一次话,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湖边遥远的看到对方。

神一般不可企及的距离,银河迢迢。

她为什么会推荐安明晴呢?只有一种可能,虽然两人并不算相识,可苏歌认识安明晴。在担任文学社社长期间曾经留意到安明晴的文字?那些林然一直试图忘记的文字曾经被苏歌阅读过,是在怎么样的场合下阅读,并且于心中留下了记忆呢?

啧——林然忽然厌恶起此刻的心情,这种存在于宅男脑海中的臆想,插上了文学的翅膀,轻摇慢舞,好像心中念及的理想和*****仅有一步之遥。

摇了摇头,甩掉烦恼的思绪,只要能写出第一行字,之后就会进展顺利,无数次了,这样的经验已经无数次了。

这一次也会成功的。

叙述性诡计在于通过运用语言上的歧义,或者偷换文字结构的方式,以达到误导读者的目的。最早流行于欧美推理小说作品中,将动物、植物或无生命物体拟人化;混淆关键角色的身份、姓名或性别,例如被媒体称为“开膛手杰克”的凶嫌其实是女性,或者古龙小说中那种被称为“采花大盗”的坏人实际上是女人;侦探(第一主角)即为凶手;将倒叙或插叙伪装为顺叙;中途将主角的视角切换为配角的视角,例如故事第一章和第二章都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故事,但这两个“我”是不同人。推理小说中最有名的叙述性诡计当属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近年来日本推理小说作者也喜欢创作叙述性诡计的小说,林然最近也在做这种尝试。

对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林然来说,能够创作一本自己的推理小说是心中埋藏的愿望,也正因为阅读过太多推理小说,每次在构思故事时总会遇到似乎这样的剧情已经有人写过了,是狄克森·卡尔的《三口棺材》还是岛田庄司的御手洗系列中的某一本?

总之,好不容易最近想要动笔写推理故事,林然想着一定要认真写完,即使故事漏洞百出,修辞和语言也不够完美,至少能写一个一直以来想要尝试的题材,只要能顺利完成,就能重新燃起自信,相信写作之门也会有一些时候为自己打开。

大纲已经初步成型,主角也已经登场,今天的任务是写主角从自己居住的地方移动到案发现场,主角需要考虑的是出行的方式、出门的装扮以及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

按照平时的写作习惯,先把脑海中跳出的所有词语和句子以最快的速度写下来,这个过程既不要求字词绝对准确(错别字和拼音也可以接受),这个阶段的重点是保持思维流畅,也就是认知科学中一个广为人知的名词——心流。

让心像流水一样流动起来,没有任何阻碍,笔尖追逐着纸张,一行又一行。

等到一口气写下一千或两千字后,通读整理,进行第一次正是书写。

这时候,这个故事也是不够好的,虽然有些了不起的作者常说,要相信自己第一感觉想到的那个词和那个设想,它们通常是最准确的,对现在的林然来说,这样的经验总结仿佛是一种嘲笑,怎么可能最先出现的词就是准确的呢?最多也就是一半一半吧。

转眼两小时,磕磕碰碰写完稿子,林然伸了个懒腰,靠在椅背上望向窗外,云彩渐浓,夕阳散射的光将铺展的云扎染出水墨画般的色彩,夏日的傍晚总是很长,一直到夜晚七点半,霞光还未消散,刚落下的夜色,也只有几瓣靛蓝的云悄悄加入霞光的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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