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合适(1/2)

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里: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变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人生,就是不停地在不合适与合适中寻找平衡感。

于杰是姐妹中最年长的一位,为人和善,生活优渥,与先生是大学同学,结婚二十年,志同道合,相敬如宾,几乎所有的轨迹都能预见他们的幸福晚年。

而两年前,命运毫无征兆地甩来一个巴掌——于杰的丈夫跟她坦白了自己的婚外情。对方是在他认识于杰之前,青梅竹马又各奔天涯的初恋女友。

这大概是所有女人的噩梦吧。

人心里永远住着白玫瑰和红玫瑰。娶了白的,红的就是心口的朱砂痣;娶了红的,白的就成了床前的明月光。熟读张爱玲的于杰,在不知不觉间沦为衣前的饭粘子和蚊子血。

或许夫妻间,最怕的不是性格不合、分手决裂,而是“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结婚十年,丈夫坦言要娶初恋”,妻子:合适。

那个阴潮湿的周末下午,姐妹们陪于杰坐在咖啡厅一角的沙发里,咖啡冷掉多时,于杰沉默半天,突然转过脸问“如果你们是我,会怎么做?”

于杰是这帮姐妹中最年长的,一个已过不惑的中年女人,要在怎样的困顿、迷茫、无助和无奈之下,才会请一个比她小一轮女友做这种假设,替自己做出选择。

年龄、背景、性格和家庭情况各不相同,她们又如何能把这状况搬到自己身上,用自己的意志来替她做决定?

她们只能说一些安慰和体恤的话,或者数落那个负心的男人几句。

两个月后,于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男人为了跟他的“心中挚爱”双宿双飞,愿意放弃财产净身出户,他们的儿子尚在外地上大学,还有两年毕业,为了不影响学业,二人达成一致,暂时隐瞒真相,直至儿子正式毕业。

办完离婚手续,男人收拾了自己的随身物品搬离他们共同生活了20年的家。

临走的时候,男人说了一句话“谢谢你的成全”,于杰说“合适”。

一切开始于合适,又结束于合适。记得当年于杰认识他的时候,他一无所有,在一家小公司当职员,薪水少的可怜,每个月还要往老家寄钱,所剩寥寥无几。

而于杰的家境就相当不错了,她的父母开着公司,有房有车有公司,而且本身于杰的条件也非常不错,名牌大学毕业,留过洋,自己创办了一个小广告公司,虽然她的家世不错,但是她并没有依赖父母的资源与支持,单打独斗创出一片天。

据说当年男人跟初恋分开,很大原因是因为他的经济条件有限,根本给不了初恋幸福,索性人各自寻找现实中的安稳,他找到了于杰,而初恋也找到了她的幸福。

于杰跟他在一起后,他就辞职了,帮着于杰打理广告公司,夫妻齐力配合下,公司规模越来越大,20年时间里,发展成上市公司,这也是两人幸福的见证,在外人面前,他俩一直是爱情和婚姻甜蜜的模范,其实,于杰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

她从未想过会有今天的遭遇,都说男人天生理性而现实,起初于杰是不太相信的,等她见识到他的理智,才恍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真的。

于杰的七大姑八大姨听说了于杰的事情后,纷纷打来电话慰问。三舅妈“你傻啊,怎么能这么轻易地饶了他?”;表姐“耗着他,就不离,都这把年纪了,说不定哪天就回心转意了。”;大姑“为了孩子,忍忍吧,离了婚孩子缺爹少娘的,找对象都受歧视。”;甚至连于杰的亲姐姐也说“男人嘛,等他再老一老,收收心,岁数大了就没这些想法了。”

于杰不堪其扰,彻底关机。

“呵呵,什么叫等男人老一老就好了?”,这还是第一次见于杰清秀的脸上露出鄙夷:“我的后半生,难道就是努力把他熬到气数将尽,然后跟一个糟糠男人的躯壳一起奔向坟墓?我可以选择放弃,但不能放弃选择。”

真的应该给于杰点个赞,别人嘴里的‘应该’,又怎能决定自己的未来?对于杰来说,感情背叛就是底线,根本不能容忍的。

总有人拿“牺牲说”来让女人妥协,即使强悍如女企业家,她也是个女人,她终归需要心里的信任与温暖,爱情难永恒,永恒的是自我。你也可以选择放弃,永远别放弃选择。

以前穷困潦倒,一无所有的时候,于杰是男人的合适,他属于屈服在生活面前,现在发达了,事业有了,条件好了,初恋才是男人的合适,他又回归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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