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二章 人心向善自存痕(第三更)(2/2)

好吃,玉米酒的劲儿大。

苞米没成熟的时候,就跟毛豆一样,当零嘴儿吃。

“闻恬啊,到了那边,你就会发现,有种作物在没彻底成熟,像毛豆时候的样子,整株制作青贮,牛吃。”

李易想起了自己以前去生产队割青贮的时候偷苞米的子。

他小,是个孩子,以为大不明白。

他把大放倒的苞米秧子上的苞米往衣服里塞,大没发现,自己太聪明了。

等长大了,一回想,太丢脸了,家大就是不吱声而已,让你塞,你能塞多少?

最后都是连着苞米子和秧子一起碎后制作青贮喂牛,不在于你那一点。

还有地瓜,偷地瓜,李易过这等事

回忆一下,他发现自己挺有道德的。

农村孩子知道地瓜什么时候成熟,不熟的时候不偷,熟了之后再抠几个吃。

包括偷黄瓜,都是选长大的黄瓜偷,小的不碰,尤其是黄瓜花和黄瓜刺儿,碰了就不长了,都懂。

所以当时的小孩子偷菜都是盗亦有道,偷家种的葱时,一般选择间苗的时候偷。

在偷的过程中不挨着偷,隔着偷,相当于帮别家间苗了。

偷茄子或西红柿,当时叫洋柿子,孩子懂得走垄沟而不上垄台,偷归偷,不能祸害。

这么想着,李易傻笑起来,当时的多淳朴啊,坏事都知道守规矩。

“等东西多了,闻恬,咱俩化装,然后去偷别家的。偷樱桃不掰枝、偷葫芦不拽藤、偷杏不打青。”

李易准备带着永穆公主‘坏事’,满满的都是怀。

永穆公主没偷过,不知道偷地瓜的乐趣,她担忧:“到下一个地方雨能停不?”

“不能,下一处跟这边纬度差不多,估计还会下得更大,那边一群小岛,有的上面还没有淡水,不作补给点儿的考虑。”

李易现在就想兑换点苞米煮着吃,而下一个地方与此处天气几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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