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白羊群里的黑羊(1/2)

程菁涵是一个怎样的呢?

如果去问每一个认识她的同学这个问题,所有都会不约而同说上一句“天才”。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但他们说这句天才的时候只怕是会充满着鄙夷与不屑。

身为天才真的是一种幸运的事吗?

上天赐予的才能带来了超群的智慧,看穿了许多谎言与本质,但副作用却是使得开始悲天悯或是愤世嫉俗。

他们有时候很努力想要使清醒过来,却总是被当作疯子或是自大的傻瓜。

此刻漫天的风雨吻尽了这个孤独的世界,流汉醉眼朦胧,远远看着程菁涵与徐志对峙。

程菁涵双眼微眯,满血发随着这场雷雨肆意凌狂舞。

“咯咯咯咯咯咯,好美的世界,我终于重见天了,尊贵的我必然要享用这世上的一切赞美与褒奖。”程菁涵捧腹大笑,仿佛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一件自己钟许久的玩具。

零点凝起眉毛,目光中有些复杂。

徐志痴了一会后便如梦初醒,心下忐忑害怕起来。

“这玩意本来是给零点准备的,我看他现在魔力之海都快涸了,估计已经半废了,先解决了你再解决他!”徐志咬牙,捏碎了袋里的一个黑色小玻璃瓶,冒出一小片黑烟。

只见徐志低声念着程菁涵的一切信息,名字与生以及一些音容样貌,随后那黑烟竟然形成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程菁涵形状。

徐志见状大喜,脆捏紧了这道黑影的脖子。

但程菁涵却没有任何反应,看着徐志的目光犹如看着一个滑稽表演着的小丑。

“凡其实也会用你这种术法,不过他们发动的方式和你不一样。”

“他们通常喜欢对被霸凌者议论纷纷,因为有些天生另类而独特,不像他们那样随着走,盲从,轻信,固执。”

“如果的意志不坚定,便会开始变得虚弱,孤独而脆弱,毁灭在的恶意里。”程菁涵冷冷道。

“你为什么永远都是这么一副与众不同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很讨厌?和大家一样有什么不好,你凭什么要搞特殊?”徐志愤恨,目光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每个都有自己的个,为什么一定要磨灭自己的棱角与特殊去迎合别?难道不恶心么。”程菁涵有些意兴阑珊,似乎在对牛弹琴,有些毫无趣味。

“你少自命清高了!那些天才不都是高商,他们合群,他们睿智,他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你只不过就是一个书呆子!”徐志尖叫起来。

零点听到这句话顿时沉默了。

对于类历史有着刻了解的他,自然明白许多天才的故事。

古时候便有着许多诸如“我独异于”,“虽千万吾往矣”,“众皆醉我独醒”的论调。

发明博弈论的数学家纳什一直厌恶着身边的,最后甚至患上了神分裂。

因斯坦小时候在看着小伙伴们随着歌曲成群结队玩耍时,便评价给他们大脑实在是一种错误。

计算机之父图灵孤僻,古怪,最后由于向着当时时代的固有观念进行离经叛道的挑战,不得不吞下毒苹果自绝,一代巨星天才自此陨落。

不过倒不是说不合群的都是天才,而是天才往往大部分都不合群,大部分的不合群的其实只是太过幼稚而已。

为什么会有合群这种本能呢?

举个例子吧,早期类一群打猎时,如果一个发现有了猛兽来袭便会撒开了腿去跑,其他便也会跟着跑,躲避危险逃出生天。

如果你不合群,犹豫一两秒,便可能成为猛兽的美餐。

一代又一代的基因转淘汰,似乎剩下的类都是极为合群,喜欢随着大流走的。

合群已经是的本能了。

但百万年前的本能,在今天依旧适用吗?

或者换个角度来说,天才究竟是一种变异的诅咒还是一种独特的恩赐呢?

世上当真有着免费的午餐,可以不用付出代价的东西吗?

即便是上苍的垂青与恩典只怕也逃不过代价两个字。

等价换,本就是世界的核心规则之一,这是白纸黑字记载在真理之书上的金科玉律。

可以违背这世界最本质的规则。

除非点燃了神火。

照亮一条从未有过的道路去前进。

“徐志,其实咒术的本质也不过是在神海里投垃圾而已。”程菁涵淡淡道。

“你说什么?”徐志咬牙。

“你跑过步吗?如果你在街边跑步时,总会有一些粗鄙的大爷大妈对着你指指点点,认为你不务正业,你会怎么做呢?”程菁涵就像和朋友聊天一样,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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